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2月17日15:30公開(kāi)宣判原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胡平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圖為17日下午15:30,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kāi)宣判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圖片來(lái)源: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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