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kāi)宣判原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胡平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去年10月28日晚,胡平酒醉后在廣西平南縣大鵬鎮一米粉店內將懷有身孕的女店主槍殺,并將其丈夫擊傷。圖為胡平受審現場(chǎng)。費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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