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kāi)宣判原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平故意殺人一案,胡平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平家屬在法院外接受媒體記者采訪(fǎng)時(shí)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服將要上訴。圖為胡平的堂弟在法院大門(mén)外等候宣判結果。楊鐘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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