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庭審現場(chǎng)(1月13日攝)。
當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kāi)開(kāi)庭審理“6·22”上海寶山槍擊案,被告人范杰明因涉嫌故意殺人、搶劫、搶劫槍支、非法買(mǎi)賣(mài)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五項罪名”被提起公訴。
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范杰明為泄私憤,一天之內4次出手殺人,造成6死4傷的嚴重后果。 新華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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